近期接到群眾咨詢,問他的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了,還需再辦理注銷手續嗎?吊銷、注銷,這一字之差可差遠了。是不是也有人同樣分不清營業執照注銷和吊銷的?其實,除此之外還有一個撤銷,一起來看看三者的區別吧!
吊銷
吊銷是指企業違反了工商行政法規,市場監管部門對違法的企業作出的一種行政處罰,這是行政機關對企業實施的最嚴厲的行政處罰。簡單來說就是,你的公司被政府監管部門強制取消了經營資格。
一、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常見情況:
1.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
2.偽造、涂改、出租、轉讓公司、分公司營業執照的;
3.在企業生產經營中違反法律、法規的。
二、被吊銷營業執照有什么后果呢?
1.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會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
2.企業的法人在3年內,不能再擔任任何企業的法定代表。
三、被吊銷后就可以放任不管?
其實并不是這樣的,連企業被撤銷都需要清算后再注銷,何況被吊銷呢?吊銷只是終止企業的經營活動,企業還是存在的。吊銷執照后各類監管、懲戒措施還是生效的,而且更加嚴格,如果不處理,只能越拖越重,導致的損失是無法估量的。
所以,被吊銷后的正確做法,是辦理注銷!
撤銷
撤銷是指市場監管部門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作出的撤銷行政行為的決定。
通俗點講,撤銷就是對已經完成的登記行為的否定,或者說是一種糾錯行為,錯誤的登記喪失法律效力。它的前提是自始不符合登記條件,但通過非法情形取得了公司登記,比如登記人員濫用職權、違反法定程序,或者申請人提交虛假材料、隱瞞重要事實等等。
一、被撤銷的常見情況:
1.撤銷公司設立登記,后果是公司設立登記自始無效;
2.撤銷公司變更登記,后果是公司恢復到該次變更登記之前的登記狀態;
3.撤銷公司注銷登記,后果是公司恢復到注銷之前的登記狀態。
二、被撤銷變更或注銷登記有什么后果?
按照《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二):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變更或者注銷登記,被撤銷登記的:
1.企業被撤銷、注銷變更登記的,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且5年內不得移出嚴重失信企業名單。
2.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在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3.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
4.與政府其他部門互聯共享,實施聯合懲戒,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連飛機和高鐵都坐不了。
三、公司被撤銷登記,同樣要辦理注銷!
撤銷設立登記意味著該公司喪失了法律主體資格和營業資格。
按《公司法》規定,這也是一種公司解散的法定情形,接下來所要面臨的,和被吊銷執照的公司一樣,先清算后注銷。
四、吊銷和撤銷,傻傻分不清楚?
雖然吊銷和撤銷都是違反法律法規被強制停業。
但被撤銷是“先天不足”,即登記過程中出現了違法情形,造成登記本身就是錯誤的。
而被吊銷是“后天病變”,即登記本身是沒有瑕疵的,是在公司經營過程中出現違法情形。
注銷
在這里,我們必須明確,注銷是企業合法退出市場的唯一方式。注銷是依申請而作出的一種行政許可行為。
只有符合下文注銷條件的公司才能申請:
1.被依法宣告破產;
2.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3.因合并、分立解散;
4.被依法責令關閉。